大连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5年第8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通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6-11
摘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通告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5年第8号 2015-06-11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2015年第28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通告[全文废止]

大地税告〔2015〕8号   2015-06-11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8号)的规定,结合我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实际情况,我局决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启用新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一、启用的新申报表包括《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预缴)》、《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核定户汇算)》、《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查账户汇算)》、《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汇总申报表)》和《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新申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企事业单位、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和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二、2015年7月1日起启用新申报表,即按月(或按季)预缴申报的纳税人应在2015年7月征期开始填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预缴)》;2015年度汇算清缴和年度汇总申报的纳税人应在2016年的1月至3月(汇算期)开始填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核定户汇算)》、《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查账户汇算)》和《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汇总申报表)。

三、《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通告》(大地税告〔2013〕21号)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同时废止。

附件下载: rar 文件
1.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预缴表).doc  

2.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核定户汇算).doc

3.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查账户汇算).doc

4.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汇总申报).doc

5.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doc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6月11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