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工作中,由于有些小规模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后并不想办理成为一般纳税人,主要原因是他们无法取得足够的进项税来平衡税负。那实际工作中,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有没有可能不办理成为一般纳税人呢?
答案是唯一的:不行!
至于有些老板又要求会计不要办理,会计真是左右为难,所以私企会计难当,就是这些方面造成的。如果老板真有这些需求,提前筹划,销售额如果有扩大趋势,建议再成立一家公司,将业务划转一块出去,业务筹划先行,不要都申报了才说不愿意,为时已晚!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除了图中规定的几种情况外,纳税人都需及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年应税销售额或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除符合有关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
【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基本流程】
【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录入相关信息,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提示纳税人申请增值税税控系统的流程等事项。
【办理地点】 各地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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