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自用、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总结

来源:解税宝 作者:解税宝 人气: 时间:2017-09-14
摘要:知识点: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征税方式 消费税 增值税 从价定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比例税率 ) 从量定额(啤酒、黄酒、成品油) 按海关核定的进口数量征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额 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关税完税价格

知识点: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征税方式

消费税

增值税

从价定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从量定额(啤酒、黄酒、成品油)

按海关核定的进口数量征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额

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例题1·计算题】某商贸公司2017年3月从国外进口一批应税消费品,已知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关税完税价格为90万元,按规定应缴纳关税18万元,假定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请计算该批消费品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正确答案』

  (1)组成计税价格=(90+18)÷(1-10%)=120(万元)

  (2)应纳消费税=120×10%=12(万元)

  如何验算?

  【例题2·单选题】(2014年,修改)某贸易公司2017年3月以邮运方式从国外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经海关审定的货物价格为30万元、邮费1万元。当月将该批化妆品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55万元。该批化妆品关税税率为15%、消费税税率为15%。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8.25

  B.5.47

  C.6.09

  D.6.29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缴纳消费税=(30+1)×(1+15%)÷(1-15%)×15%=6.29(万元)

自产自用、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总结


   【例题1·计算题】(2010年,修改)某市烟草集团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有烟草批发许可证,2017年3月购进已税烟丝800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M企业加工甲类卷烟500箱(250条/箱,200支/条),M企业每箱收取0.1万元加工费(不含税),当月M企业按正常进度投料加工生产卷烟200箱交由集团公司收回,集团公司将其中20箱销售给烟草批发商N企业,取得含税销售收入86.58万元;80箱销售给烟草零售商Y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20万元;100箱作为股本与F企业合资成立一家烟草零售经销商Z公司。

企业类型:批发企业

  (说明:烟丝消费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为56%加0.003元/支)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问题(1):计算M企业当月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8000000÷500×200+加工费1000×200+定额税200×250×200×0.003)÷(1-56%)=7795454.54(元)

  M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7795454.54×56%+200×250×200×0.003(定额税)=4395454.5(元)=439.55(万元)

  问题(2):计算集团公司向N企业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应纳消费税为零。

  提示:在卷烟批发环节,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问题(3):计算集团公司向Y专卖店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应纳消费税=320×11%+80×250×200×0.005÷10000=37.2(万元)

  问题(4):计算集团公司向Z公司投资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应纳消费税=320÷80×100×11%+100×250×200×0.005÷10000=46.5(万元)

  【例题2·计算题】(2016年)

  其他相关资料:企业当期通过认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万元,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9月经营状况如下:

  (1)生产食用酒精一批,将其中的50%用于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

  问题(1):计算业务(1)应交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应纳税额为0,酒精不属于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

  (2)将剩余50%的食用酒精作为酒基,加入食品添加剂调制成38度的配制酒,当月全部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8万元、税额3.06万元。

  问题(2):计算业务(2)应交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应纳消费税=18×10%=1.8(万元)

  (3)配制葡萄酒一批,将10%的葡萄酒用于生产酒心巧克力,采用赊销方式销售、不含税总价为20万元,货已经交付,合同约定10月31日付款。

  (4)将剩余90%的葡萄酒装瓶对外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6万元、税额6.12万元

  问题(3):计算业务(3)应交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应纳消费税=36÷90%×10%×10%=0.4(万元)

  问题(4):计算业务(4)应交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应纳消费税=36×10%=3.6(万元)

  问题(5):计算该企业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

  应纳增值税=1.7+3.06+6.12-8=2.88(万元)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