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地,大家都知道年所得12万元以上需要自行申报。实务中,很多纳税人疑问:虽然其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但平常已经由单位足额扣缴了个人所得税,是否还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以下简称《纳税申报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因此,对于《纳税申报办法》规定的五种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纳税人的情形,无论平常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在年度终了后办理自行申报。 换言之,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相结合的申报制度,凡《纳税申报办法》规定的五种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纳税人的情形,无论平常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在年度终了后办理自行申报。 当然,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平常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都应在年度终了后办理自行申报。 思考: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是否需要在次年3月31日前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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