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正式上线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号 2020-1-1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于2020年1月1日正式上线。纳税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便捷完成个人所得税信息登记、申报征收、查询申诉、通用服务等业务。 一、上线功能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采用分阶段开发上线的方式。2020年1月1日是第一阶段上线,本期上线内容主要包括自然人信息登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及申诉(APP端)、经营所得申报、申报更正及作废、优惠备案查询、税款缴纳等。后续,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功能还将持续拓展。 二、线上渠道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涵盖三个线上渠道,分别为WEB端(网页端)、手机APP端及扣缴客户端。 1.WEB端(网页端)登录渠道 (1)输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直接进入。 (2)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官网(http://hebei.chinatax.gov.cn/)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即可进入。 2.手机APP登录渠道 纳税人如需使用手机APP功能,需自行下载或更新。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手机端下载”,扫描二维码下载或更新“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端。 (2)通过苹果和安卓各大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或更新。 3.扣缴客户端登录渠道 扣缴客户端下载与登录渠道保持不变。 三、用户口令 为提升用户体验,方便纳税人使用,已注册用户可使用 原用户名和口令登录;新用户可点击“立即注册”自行在线注册。 四、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和申诉 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可以查询已申报收入以及对不实申报收入进行异议申诉。 五、其他事项 3月1日起,将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为避免届时网络拥堵,纳税人可提前通过手机APP(或WEB端)注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及时填报和更新基础信息,查询收入缴税明细及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避免年度汇算期集中注册填报,影响办税体验。 为确保退税安全,纳税人可提前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WEB端)的“个人中心”填报本人银行卡(中国境内开立的I类银行账户或者银行柜面开立的银行卡),以便能够提前进行账户核验,方便纳税人便捷办理退税。 特此通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0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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