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税务局关于推行东北地区跨区域征管服务一体化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4-20
摘要:系统操作便捷辅导。税务机关通过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区为纳税人提供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线上线下服务,辅导四地纳税人、缴费人自助办理网上业务。

伊春市税务局关于推行东北地区跨区域征管服务一体化的通知

伊春市税务局             2023-04-20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给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切实为“东北三省一市”纳税人、缴费人解决异地办税难题,打造东北地区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提升“东北三省一市”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伊春市税务局按照东北征管一体化服务工作要求,现推出以下服务:

  一、税费业务解答办理

  (一)跨区域解答涉税难题。伊春市税务机关均可受理“东北三省一市”纳税人、缴费人的税费咨询业务。政策咨询通过12366纳税服务缴费服务热线“一线通答”,业务咨询通过办税服务厅衔接实现“一站式服务”。各办税服务厅设立的“东北三省一市”税费咨询引导岗,对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程服务和有效指引。

  (二)跨区域办理涉税事项。跨省经营企业,可以根据办税需要就近选择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异地涉税事项,通办事项范围为4类9项(具体事项见附件1)。通办涉税事项采取“异地受理,内部流转,属地办理,办结反馈”的方式办理。纳税人按规定提供资料及委托授权书向受理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税务机关接收资料后,传递到属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可以选择申请邮寄或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办理结果。

  (三)系统操作便捷辅导。税务机关通过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区为纳税人提供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线上线下服务,辅导四地纳税人、缴费人自助办理网上业务。

  二、执行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伊春市税务局执行《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附件2),以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一把尺+信息化”,助力东北区域精确执法。

  附件:

  1.“东北三省一市”跨省经营企业业务通办范围

  2.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 关于发布《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税务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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