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国税函[2007]169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华书店减免增值税办理退库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7-05-31
摘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3号)省局已于2007年1月16日原文翻印各地。据反映,有的县市国税局对新华书店的免退增值税没有落实到位。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华书店减免增值税办理退库的通知

赣国税函[2007]169号      2007-05-31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3号)省局已于2007年1月16日原文翻印各地。据反映,有的县市国税局对新华书店的免退增值税没有落实到位。各地凡在收到该通知以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增值税,应予以抵减以后纳税期应交增值税或直接予以退库处理。对符合文件规定且提出退库要求的新华书店,各地要及时给予办理退库。操作时,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V2.0中进行《退抵税申请审批表(通用)》文书流转审批,退抵税类型为误收退税,退抵方式为退税,文书终审后开具收入退还书作退库处理。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