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府[2014]5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2-10
摘要:对港航企业港口航道、公共港池(不含码头前沿水域)、锚地、防波堤、航标等非经营性基础设施用海,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提请免缴海域使用金。港口项目上缴的海域使用金除按规定上缴国家部分外,其余部分返还用于港口基础设施建设。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一)旅游业。

  1.从2013年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我省所有娱乐业营业税税率降低到5%。

  2.高尔夫行业依照有关规定享受按40%征收高尔夫球场占地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二)健康服务业。

  4.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免征营业税。

  5.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3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6.海南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确需进口的、关税税率较高的部分医疗器械和药品,由省政府报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后可降低进口关税。

  (三)文化创意产业。

  7.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8.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而确需进口的商品,符合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四)高技术服务业。

  9.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认定并向国家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研发、设计、创意、信息服务、文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0.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1.向境外单位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业务流程管理、软件、信息系统、商标著作权转让、知识产权等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12.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和项目新建、新购置生产经营场所,自建成或购入之日起,5年内免征房产税。

  13.研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服务业企业,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14.经认定的软件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符合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免征进口关税;经认定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的物资,符合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五)商贸会展业。

  15.展览馆、会展中心等专门用作会展活动的房产,按规定缴纳房产税有困难的,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一定减免优惠。

  16.海南省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和往返港、澳、台的交通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7.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金融业。

  18.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9.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

  (七)物流业。

  20.对列入省级重点物流园区现代物流企业,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21.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2.新开办的从事旅游客运、货物运输的大型专业运输企业、为促进国际贸易便利化的交易所,其固定资产可以依照税法规定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提取折旧。

  23.启动洋浦启运港退税政策。出口企业在洋浦以外的港口报关装运后,只需确认离开启运港口发往洋浦中转至境外的,即被视同出口并办理退税。

  (八)教育业。

  24.符合科教用品免税资格的单位,以科学研究和教学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九)农业服务业。

  25.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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