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营改增”承前启后助力改革
来源:新华网
作者:侯雪静、高立、何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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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5-04
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0日对外宣布,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其中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并于6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0日对外宣布,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其中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并于6月1日起执行。
营改增于2012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海实行营改增试点以来,改革的红利也不断显现,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减税2203亿元。对于今年1月1日才纳入试点的铁路运输和邮政业政策也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试点一个季度以来,两个行业减税24.5亿元。
继交通运输、现代服务、影视制作和铁路邮政之后,作为税制改革“重头戏”的营改增改革再出发,具有承前启后、以点带面的作用,助力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为何选择电信业在当前推进?
前期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行业都是相对独立的领域,而电信业与每个行业和个人都息息相关,此时选择电信业纳入改革范围,可使抵扣链条更加完善,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保证改革有序推进。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已经纳入改革的快递业的寻呼中心、影视制作和技术咨询等都需要大量消耗电信业务。“对于此前已经改革的领域有巩固和促进的‘承前’作用,同时由于电信业全国性、网络化的特点,对于尚未纳入改革的行业具有经验示范的‘启后’作用。”
至此包括电信业在内纳入营改增行业占营业税比重约为16%,而建筑、房地产、金融等占比超过80%,可以说营改增的“大头”还在后面。同时,这些行税额大,就业人员多,也是改革的“硬骨头”。
今年两会提交会议审议的预算草案报告提出,将抓紧研究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的政策,力争今年4月1日实施,而实际执行时间较此前推迟两个月。
专家认为,推迟的两个月主要是登记和确认、税制转换、人员培训等大量的必要准备工作。同时也是各方凝聚共识的过程,也侧面反映了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后面临更多的挑战。
为何要分两档征收?
征收税率是此前业内争议和猜测的焦点,“由于电信业与生活服务关联较大,同时电信业进项少、轻资产、多是人力成本不能抵扣等特点也希望按照6%征收。”此前腾讯公司财经部门高级税务经理孙涌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差异税率,业务拆分会有很多挑战,此外电信企业对系统改造要求和业务转型要求高。
此次政策,将电信业分为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两大类,设为11%和6%两档征收,体现了税制设计的科学化和精细化。
“按照两档税率征收主要是考虑到,不同环节具有不同特征、物质耗费特点等,分档征收也确保税收公平,税负更加合理。”白景明说。
“基础电信作为通讯基础设施,硬件投入大,有大量进项可抵扣,因此设定为11%。”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
按照当前增值税政策,共有17%、13%、11%、6%四档税率,“未来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如何充分发挥增值税的是‘中性’作用是未来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张斌表示。
百姓话费负担是否会降低?
根据以往经验,部分行业过渡时期税负出现短期增加的情况,白景明表示,增值税具有波动性,如以一年这样完整的征税周期来看,电信业及应用电信服务的相关联行业税负都将下降。“运营商税负的下降,也为电信服务降价预留空间。”
改革也将带来业务形态的变化。由于此前电信业是混业经营,网络服务和终端销售并存,并统一按照营业额5%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手机等终端销售将按照17%的增值额征收增值税,因此运营商更倾向于将手机销售做成“平进平出”,通过赠送手机带动话费业务,以后“充话费送手机”“包月上网送机顶盒”等将成为运营商未来主要销售模式。
除积极推进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外,对于今年营改增整体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杨益民近期表示,还要抓紧制定在生活服务业实施以及在建筑业和不动产开展营改增试点的方案。力争2015年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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