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增值税减税降费”专题在线访谈(青岛税务)

来源:青岛税务 作者:青岛税务 人气: 时间:2019-08-27
摘要: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切实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青岛市税务局通过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举办增值税减税降费专题在线访谈。8月27日下午14:30至15:30,国家税务总局青岛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切实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青岛市税务局通过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举办“增值税减税降费”专题在线访谈。8月27日下午14:30至15:30,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徐雷副处长将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围绕增值税减税降费相关政策进行在线互动交流,欢迎积极参与!

  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欢迎来到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在线访谈节目。我们今天请来参加在线访谈的嘉宾是青岛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徐雷副处长,徐处长欢迎您!请先跟我们的网民朋友打个招呼。

  徐雷副处长: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青岛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处的徐雷,感谢大家参与在线访谈栏目。深化增值税改革降税率及4项配套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今年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的“主菜”。随着5月1日的实施落地以来,深化增值税改革各项措施目前已进入新阶段,政策红利效应也日渐凸显,纳税人获得感日渐增强。当然在政策落实和实施过程中,会存在纳税人对政策理解以及征管流程操作方面的一些问题和建议,今年以来青岛市税务局室建立问题反馈机制,迅速高效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各类问题,优化办税服务。今天,非常高兴有机会就增值税减税降费的相关问题跟大家进行直接交流,在此,我真诚的欢迎大家通过在线访谈这一渠道,就减税降费深化增值税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1、你好,有个问题请教一下,我单位新购入一层写字楼,购入的不动产进项税额还需要分两年抵扣吗?

  徐雷副处长:

  您好。不需要分两年抵扣,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再分两年抵扣,而是在购进不动产的当期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

  2、听说公司人员出差的机票火车票可以抵扣了,是否是这样?

  徐雷副处长:

  您好。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你好,我单位符合加计抵减条件,请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徐雷副处长:

  您好。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主持人:

  各位网民朋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嘉宾访谈就到这里。对于网民朋友提出的问题,访谈结束后可以在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中查阅访谈实录;如果朋友们有新的问题,可以随时登录青岛市税务局互联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的“纳税咨询”栏目提交。感谢朋友们的热情参与,感谢徐处长。

  徐雷副处长:

  各位网友,衷心感谢您的热情参与,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增值税减税降费工作,经常与我们保持沟通联系,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会认真对待,虚心接受,努力提升服务质量。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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