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税[2020]39号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确认贵州省红十字会等四家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9-23
摘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和我省《关于转发<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黔财税〔2010〕1号)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审核确认,贵州省红十字会、贵阳市红十字会、安顺市红十字会、毕节市红十字会具有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企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或个人相应年度通过以上单位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确认贵州省红十字会等四家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黔财税[2020]39号             2020-9-23

各市(州)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和我省《关于转发<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黔财税〔2010〕1号)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审核确认,贵州省红十字会、贵阳市红十字会、安顺市红十字会、毕节市红十字会具有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企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或个人相应年度通过以上单位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0年9月23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