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571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建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加快种业强省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种质资源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法规 加强种质资源及知识产权保护,事关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业振兴行动成败和国家粮食安全根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种质资源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江西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把加强种质资源及知识产权保护列入种业振兴行动的重要任务部署推进,推动修订完善涉种领域的地方法规、管理办法。一是加强了涉种法律法规宣贯。为宣传贯彻新修订种子法,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环境,今年4月,我省设立了1个省分会场、106个市县分会场,组织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法院、检察院、公安、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及种业企业、科研单位代表近2000人,收听收看了全国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视频会议,极大地增强了各地各有关部门保护种业知识产权的责任感和种业企业、育种单位及科研人员品种权保护意识。二是开展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2021年以来,全省持续开展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严厉打击种业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种业知识产权,净化种业市场环境,营造了种业振兴良好氛围。三是推动了涉种行政文件修订。我厅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规定,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完成了《江西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江西省水稻品种审定标准》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进一步严格品种准入管理,让真正有创新、有价值的好品种成为市场主角、依法保护。四是启动了种子管理条例修订。我厅起草了《江西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修订立项报告,争取纳入2023年修订计划,目前已组建专班,开展调研等修订前期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以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为重点,以种业市场监管净化行动为抓手,统筹发挥种业行业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力量,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强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加快推进《江西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修订,着力提升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执法效能,为种业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关于制定种业振兴支持政策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谋划、强化政策支持,积极推动构建我省种业振兴的“四梁八柱”政策支持体系。一是制定了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46号),提出每年从财政支农专项中安排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支持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加大政策性银行对种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实施国审和省审新品种后补奖励政策等。2019年以来,已落实审定后补助奖励资金1800万元,对企业报审的81个水稻品种进行了奖补。二是制定了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2020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46号),提出种质资源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科技项目优先向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倾斜;各级政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合理安排新建、改扩建农业种质资源库(圃、场、区)用地,得擅自、超范围将畜禽、水产保种场划入禁养区;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科技人员绩效工资给予适当倾斜等。三是制定了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年11月,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江西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赣农字〔2021〕57号),明确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快补齐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的短板弱项等。四是制定了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今年1月,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江西省“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赣发改农经〔2022〕57号),统筹布局种业振兴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总投资10.3亿元,目前已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3.286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2.2377亿元。五是制定了种业振兴行动方案。今年3月,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强调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种业投入机制,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种业创新攻关、良繁基地建设;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现代种业提升重大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需求申报范围,引导社会和金融资本参与,支持种业企业兼并重组和科技创新;符合条件的创新型种业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等。今年,人行南昌支行、省银保监局还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江西种业发展若干措施》,引导金融资本参与种业振兴行动。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单位细化、实化现有支持政策,并督促落地见效,形成强大的政策合力,加快推动我省种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现种业振兴各项目标要求。 三、关于培育本土领军龙头种业企业 我省坚持扶大扶强,用足用好审定品种后补、水稻制种保险补贴、南繁科研基地租地补贴、种猪场贷款及引种补贴、种畜禽进口免税等政策,着力培育具有较强研发能力、产业带动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种业企业。一是推动形成了一批种业企业阵型。全省现有农作物种子企业147家,其中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5家,进出口资质种业企业4家,江西兴安种业公司、江西天稻粮安种业公司进入2020年杂交水稻商品种子销售总量全国10强企业;种畜禽企业216家,水产种业企业186家。二是推动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鼓励种业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深度合作,加快构建引导支持种业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对接,推动构建以种业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紧密相联的商业化育体系,提高种业企业育种创新能力。“十三五”以来,全省审定了518个主要农作物品种,其中企业送审品种占80%以上,企业已成为育种创新的主体力量。三是推动完善种业企业扶优政策。我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加大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和省级龙头企业,组织优势种业企业参与上市“映山红行动”,着力培育育种创新能力强、产业链长的“赣种”头部企业;支持种业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建立种业基地和向国外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符合条件的创新型种业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等。目前全省有3家种业企业进入上市后备企业;今年,我厅进一步加大了种业企业扶持力度,安排13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江西兴安种业公司、江西天稻粮安种业公司、江西赣新种业公司、崇仁国品麻鸡公司等种业企业提升施育种创新能力。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聚焦主体培育,大力实施种业骨干企业扶优行动,着力打造一批具备集成创新能力、适应市场需求的种业龙头企业。 四、关于加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农业种质资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的战略性资源,是农业科技原始创新与现代种业发展的物质基础。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一是注重统筹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强化种质资源保护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位和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市县政府的属地责任和保护单位的主体责任,推动构建多层次收集保护、多元化开发利用和多渠道政策支持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新格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编制了《江西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统筹布局我省今后一段时间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二是加快普查收集。2021年7月我厅印发了《关于全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实施方案和相关分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作物和畜禽种质资源普查,第一次水产养殖和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普查。目前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已收集到各类农作物种质资源7878份,初步建立全省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数据库;畜禽、水产养殖、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普查已完成全省面上调查,专门安排419万元,对全省8个地方猪品种以及莲花白鹅、赣东黑猪、广丰铁蹄牛等濒危的地方种畜禽品种资源进行抢救性收集。三是加强资源保护。全省建立了东乡野生稻、万年贡谷、南丰蜜桔、赣州脐橙等一批农作物资源原产地保护区,江西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国家东南山地作物种质资源圃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江西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区域性基因库稳步推进,国家种猪资源中心顺利开工,建立了地方畜禽保种场20个,建成了水生生物保护区35个。四是强化开发利用。按照“以保为先、以用促保、保用结合”原则,推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的可持续。省农科院从东乡野生稻资源中克隆了OsCERK1基因,抢占了水稻生物技术育种前沿制高点和菌根共生领域主控权。江西农大成功研发出国内首项基于家猪基因组全序列、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育种新技术“中芯一号”,打破了此前育种芯片由欧美设计制造的技术壁垒,加速了华系种猪选育进程。 下一步,我厅聚焦种源自主可控,大力实施种质保护利用强基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市县政府的属地责任和保护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快构建多层次收集保护、多元化开发利用和多渠道政策支持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格局。 五、关于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 近年来,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江西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构建我省种业科技创新政策支持体系。一是搭建种业创新平台。依托优势科研院校和种业企业,先后推动建设了省作物生理生态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省水稻种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部共建猪遗传改良与养殖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家禽工程研究中心等一批种业创新平台。二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今年,我厅安排了301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鉴定评价、省级水稻品种性能鉴定中心、省级水稻品种性能鉴定中心、省级家禽品种性能鉴定中心以及一批育种创新能力提升项目。三是启动良种联合攻关。今年年初,我厅安排了2400万元省级财政种业专项资金,组织优势科研院校牵头并联合种业企业,针对水稻、生猪、黄颡鱼等15个我省农业生产主导品种和特色优势品种,开展良种重大科技联合攻关活动。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立足种业科技自立自强,聚焦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种业自主创新攻关行动,推动组建生猪、现代农作物、现代家禽等种业科技创新联合体,聚力开展良种重大科技联合攻关,不断提升我省种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六、关于完善种业监管保障体系 种子是保障粮食安全的“两个要害”之一,抓好种业监管执法是种业振兴行动中的关键一环。我省成立了以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16个省直部门单位参加的省现代种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种业工作专班,建立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种业监管执法机制;建立健全了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品种审定绿色通道、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制度,组建了以1个国家植物新品种测试分站(余江)、60个省级作物品种区试站和抗性鉴定站、5家种子检验机构为骨干的品种测试、质量检测、示范推广等技术支撑体系,种业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管能力不断提升。自2021年以来,全省持续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累计出动农业执法人员1.3万余人次,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主体7000多个,查处涉种案件108件 ,有力打击了种业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了我省种业市场环境。 下一步,我厅将聚焦产权保护,大力实施种业市场监管净化行动,扎实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种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净化种业市场,全力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感谢贵单位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希望贵单位继续对种业工作给予支持!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