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2022版]的通知 闽市监综[2022]144号 2022-6-9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有关规定报省委编办审核同意,修订《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依法明确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事项607项,其中:行政许可19项、行政处罚435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监督检查3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奖励10项、其他行政权力24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其他权责事项52项,现予公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9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