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是否进行帐务处理? 从税收法规来看,目前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税优惠,主要是直接减免,包括有税额式减免,也有税率式减免,还有税基式减免,一般都是在企业汇算清缴时,按照国税总局下发的《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043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申报表中直接计算扣除优惠减免的部分,一般不作账务处理。 但是,企业所得税一般实行按季预交,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如果免税企业平时预缴了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2006年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预提时,借记“所得税费用”,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平时预缴时,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企业汇算清缴时,收回多预交的所得税,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所得税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