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抵扣新购机器、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增值税顺利转型,全面降低了企业税负,激发了投资热情,增强了经济活力,对迎战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已经产生积极的作用。但是,增值税转型改革却使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产生了些许税收“困惑”。近期,笔者对苏中地区部分玻璃加工企业开展了调研分析,并进行了初步思考。 一、玻璃加工行业的主要特点 2、工艺简单,生产用工较多。被调查的20户玻璃加工企业,主要以生产水晶、玻璃工艺品为主,一般经过开料、压胚、抛光、雕刻、包装等5个程序,生产工艺简单,生产周期较短,对生产工人的知识、技术要求不高。目前,20户企业中直接从事玻璃加工的生产工人(含各加工点)1250人,加上搞运输、跑销售等配套服务的累计吸纳劳动力1400人,户均70人。 3、劳动力成本比重高,企业利润率较低。2008年,人均年工资16500元,加上“五项”统筹,年应付职工薪酬17100元。劳动力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达到35%左右,原材料、运费、固定资产折旧占生产成本比重为65%左右。主营业务利润率一般在20%左右。 由于工艺简单、投资较少,玻璃加工行业成了该地区吸纳农村剩余劳力、促进城镇下岗再就业、鼓励城乡青年投资创业的主渠道之一。 二、增值税转型前、后玻璃加工企业税负模拟分析 基础资料一:甲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410万元,主营业务利润率18%。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成本210万元,占51.2 %;人工成本(含各加工点人员)142万元,占总成本的34.63 %。流动资产125万元,固定资产49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等增值税应税固定资产144万元,按平均使用年限10年计算,机器设备年均折旧14.4万元,占总成本的3.5%。 增值税转型前甲企业实际税负率=(500×17%-210×17%)÷500=9.86% 从上述计算结果可以看出,税制改革后甲企业年均实际税负仅下降了0.49%,按年销售500万元计算,每年可节约增值税支出 2.45万元。 三、增值税转型前后玻璃加工企业与相关行业税负对比分析 基础资料二:乙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410万元,主营业务利润率18%。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成本 201 万元,占总成本的49%;人工成本78万元,占总成本的19 %。流动资产125万元,固定资产1312万元,其中,机器、设备等增值税应税固定资产492万元,按平均使用年限10年计算,机器设备年均折旧49.2万元,占总成本的12%。 增值税转型改革前乙企业实际税负率=(500×17%-201×17%)÷500=10.17% 从上述计算结果可以看出,税制改革后乙企业年均实际税负下降了1.68%,按年销售500万元计算,每年可节约增值税支出8.4万元。 转型前后甲、乙增值税税负率对比表(表一) 转型前 转型后 转型前后差异 两企业差异 -0.31% 0.88% -1.19% 从表一可以看出,转型前甲企业增值税税负比乙企业低0.31%,每年少缴增值税1.55万元;而转型后甲企业增值税税负比乙企业高0.88%,每年多缴增值税4.4万元。 甲、乙两企业销售额、利润率完全相同,由于成本构成不同,增值税转型使劳动密集型企业由低税负相行业变成高税负行业。 四、增值税转型前、后玻璃加工企业与相关行业社会贡献率对比分析 (2)为简化计算,企业“应交或已交各项税款及附加”不考虑“应缴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利息支出”以企业“平均资产总额”乘以银行利率5%进行计算。) 2、转型后两企业社会贡献率对比分析 从上述计算结果可以看出, 转型后甲企业社会贡献率比乙企业高22.33个百分点。 增值税转型前、后甲乙社会贡献率对比表(表二) 转型前 转型后 转型前后差异 两企业差异 22.14% 22.33% -0.19% 从表二可以看出:由于增值税转型改革,甲企业社会贡献率在原来比乙企业高22.14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又提高到22.33个百分点。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的税收“困惑” 困惑之一:相同的经营规模、相同的盈利水平,增值税转型后的税负差异是否有违增值税“中性”原则 困惑之二: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对社会贡献率高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可以“厚爱”一分 就业是民生之本。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经营困境和税收“困惑”对就业有着重要影响。为此,笔者建议,从促进就业、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借鉴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形式,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按吸引就业人数给予一定限额的增值税返还,以“拉平”增值税转型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与其他企业的税负“差异”,让社会贡献率较高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充分感受结构性减税的“丝丝暖意”。 作者单位:扬州市国税局 宝应县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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