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业税负看企业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陶瓷企业也如雨后春笋般的发展起来,并且生产工艺由燃煤改为燃气,规模在不断扩展状大,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萍乡市陶瓷行业所得税平均税负率为2.34%,应税所得率为7.1%,主营业务成本率为70%,成本费用率为90%,但有的企业在申报时销售收入与税负率等行业指标值明显不相匹配,下述企业便是如此: 某化工陶瓷填料厂,成立于2005年6月22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私营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主要经营陶瓷填料,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征收。企业和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均为查帐征收。 从案头分析发现疑点问题 湘东区局征管股评估分析员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萍乡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实施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依程序进行评估,充分运用《萍乡市地方税纳税评估管理电子平台》,调取了该企业“一户式”电子存储的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等三年的资料,财务指标分析和税收指标分析中发现了异常预警情况。 1、对象筛选。《纳税评估管理电子平台》自动预警显示该企业二季度综合税收负担率为2.18%<3%、企业所得税负担率为1.57%<2.34%、主营业务成本率为81%>70%、成本费用率为93.6%>90%、主营业务利润率为4.76%<7.1%、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为6.09%、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为10.54%、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为-28.97%等8个主要监控指标为“异常”。 2、分析内容。 纵向分析:一是从税收指标分析入手,该企业2005年1-12月销售收入427911.86元,已缴企业所得税10025.97元,应税所得率为7.1%。2006年1-12月销售收入2424954.42元,已缴企业所得税56976.73元,应税所得率为7.12%,2006年1-6月销售收入743380.75元,已缴企业所得税17441.94元,应税所得率为7.11%,2007年1-6月销售收入788687.33元,已缴企业所得税12388.7元,应税所得率4.76%.通过近三年的所得税税负分析,2007年1-6月的税负明显偏低,出现异常。二是从财务指标分析入手,2005年利润为30381.74元,2006年利润172656.75元,2006年1-6月利润为52854.37元,2007年1-6月利润37541.52元,从中可以看出2007年1-6月与2006年1-6月同比,销售收入相近,而利润水平不同。 横向分析:该企业近三年的所得税税负率:2005年为2.34%;2006为2.35%;均与所得税平均税负率相近,而2007年为1.57%,低于所得税平均税负率2.34%。应税所得率:2005年为7.1%;2006年为7.12%;均与行业应税所得率相近,而2007年为4.76%,低于行业应税所得率7.1%。 配比分析:(1)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之比值为-22.88,比值<1,且相差较大,前者为正,后者为负,出现异常,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2)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之比值为-12.34,比值<1,且相差较大,前者为正,后者为负,为异常,也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3、疑点确定。基于以上诸多方面情况分析,征管股评估分析员初步确定以下疑点:①少计收入;②多计成本。 从约谈举证查找问题真相 针对上述疑点,征管股向管理分局下发了《纳税评估任务通知书》及《纳税评估对象清册》。管理分局接到文书后组织评估人员对该企业下达了《税务约谈通知书》,与企业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进行了约谈,并让其提供2007年收入明细帐,生产成本明细帐,原材料进出库明细帐、企业销售合同。通过分析其收入,未发现问题,分析其销售成本,发现其成本利润率占到81%,高于同行业成本利润率(即70%)。纳税评估前,评估人员拟定好了约谈提纲,人人做到心中有数,税务约谈工作准备充分。 在约谈过程中,被约谈人就疑点①作出了合理解释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提出的疑点①被排除。针对疑点②被约谈人回答是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人工工资也有所上涨。评估人员通过查看其主要原材料(瓷泥),发现其进价较高,且数量较大。再查看其原材料(瓷泥)的入库原始凭证,发现该企业使用了国税局核发的农产品收购发票,该发票本用来开具不能取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原材料发票,但该企业擅自扩大了开具范围,有意提高原材料价格,且连号开具数额较大的发票。在评估人员的耐心说服下,当问及这一反常现象时,被约谈人不情愿地说出了其中原因:他们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想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忽视了同时将生产成本较大幅度提高的事实,直接降低了企业当期的利润水平。 从评估结果均衡行业税负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企业虚列原材料结转生产成本部份32898.89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故该企业本期应纳税所得额为70440.41元,应补企业所得税10853.53元,滞纳金81.42元。企业已按税务部门的处理意见在规定期限内更正了纳税申报、调整了帐务处理错误、并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评估人员将上述数据采集录入《纳税评估管理电子平台》后,财务分析指标和税收分析指标均达到了行业指标预警系统中的正常指标值。 从评估建议规范行业征管 存在的问题:企业利用国税局核发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部份不能取得原材料进项税额抵扣发票的机会,擅自扩大开具范围,故意提高原材料价格、数量,以达到多抵扣进项税额的目的,既可少纳增值税又可少纳所得税,陶瓷行业这一现象应引起我们日常征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必要全面开展陶瓷行业专项纳税评估工作。 征管应完善的方面:一是国税部门应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严厉打击虚开发票行为。二是做好税务约谈前期准备工作。评估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抓住主要问题,灵活运用约谈技巧,紧抓线索问到底,约谈才会见成效。三是税源管理人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巡管。要主动了解企业所属行业的特点、现状、税负率、原材料的市场价、生产经营变化发展趋势等内容,以整个行业情况去解析单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并作出评估结论。将单个企业与该行业特点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更好地为实现税源监控和均衡行业税负构筑良好的税收征管平台。 案例点评 一是本案例运用了经济指标分析法、比率分析法、相关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从纵横双向进行层层剖析,找准了评估对象切入点。 二是本案例运用大量数据,以点带面,对于评估一户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税收征管具有深远的借鉴意义。 三是案头分析中利用《纳税评估管理电子平台》,而其电子平台充分运用了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等相关知识与采集的数据相链接,在通用分析指标和特定分析指标之间测算出财务指标和税收指标峰值,形成了指标预警体系,将预警体系中产生“异常”的纳税人列入评估对象,实现税源有效控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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