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通过部分试点积累经验参照价值不大

来源:和讯税务 作者:施正文 人气: 时间:2012-10-13
摘要:营改增分三个阶段:部分行业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全国范围、全部行业全国范围...

       营改增分三个阶段:部分行业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全国范围、全部行业全国范围。现在地域范围上扩大了,下一步是可能继续扩大地域范围呢还是行业范围上会有所扩大?

  施正文:营改增工作是当前中国税制改革最大的一项改革,因为增值税是第一大税种,营业税又是地方第一大税种,这两个税种的改革对整个税制的优化,对财税体制的调整都会产生一个革命性的影响,所以这件事是非常大的事情。从积极稳妥有效考虑,这次国家采取试点的方式推行这项改革,我认为是合适的。

       施正文:营改增应通过何种方式来试点
  现在的问题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试点?这是我们需要考虑的。现在的做法是先选择部分地区,比如开始选择上海,现在扩大到其他八个省市;选择部分行业,前期选择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就是六个服务业;先是两个部分先开始进行试点。应当说从减少改革的影响面,从稳妥的角度来看进行这样一个部分试点,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改革最终的效果,是要把所有的货劳都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或者把现行的营业税替代掉,这样一个全面的营改增效果往往是很难通过部分试点来测算和反映。现在主观上考虑,先选择上海有示范效应,因为上海服务业最发达,财政承受能力也最强,但是我们也要想问一个问题,其他更多的地方服务业不那么发达,或者财政承受能力不那么强,那上海的试点经验对他们到底有什么样的参照效应呢?另外现在很多的税赋变化,比如某些行业、某些企业税负有升有降,现在初步看有一定的减税效果,但这都是在目前部分试点的情况下测算出来的,也就是说在这里面依然还存在着很多重复征税,因为现在还有很多没有开征增值税的服务业。企业有一定的周期,现在的税赋变化都很难在当期能够科学和正确的反映出来,所以目前的这种测算某种意义是一个静态的测算,它所积累的这些经验,测算的这些数据,试点反映的效果,从未来全面覆盖的改革来看,这个参照效应根据国际的经验来看是有限的,也就是说通过这种部分试点来积累经验,试图探索最终的结果,参照价值不是很大。

  另外,增值税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要求我们广覆盖,它的链条是需要非常顺畅的,增值税链条覆盖到所有行业,所有流转环节,这样无论是它的价值,它的中心作用的发挥,还是它有关的税赋抵扣效应的产生,才能够更加真实的、全面的呈现出来。所以,我们希望增值税扩围改革最好能够尽快的一步到位,要在更短的时间内将现行的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这样会减少试点当中出现更多的问题。

  下一步营改增的改革可以这样考虑,今年这种部分试点已经扩展到将近9个省市,而且都是发达地区,差不多占到全国的三分之一,从经济总量上肯定超过。明年再改革的时候,是不是可以考虑,把现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已经成熟的这两个行业推广到全国,做这样一个改革呢?由部分地区改革转变到部分行业在全国试行。尽管这对监管上有一些要求,但不是根本的问题,技术障碍在管理上也不是根本的障碍。现代服务业中把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调高到500万,现行是50万,这就让更多的服务业或者营业税现行的纳税人将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我们不主张在增值税制度中设立这样一个所谓的小规模纳税人,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做法,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实际还是一个传统的销售税的课税方面,还是总额课税,还不是增值税,表面叫做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但实际上它还不是增值税扣税原理,名称改了,但计税方面和存在的问题,还是原来传统的间接税的问题。所以,国际上多数国家并没有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就规定一个一般纳税人的门槛,达到这个标准就是增值税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个标准,不叫增值税纳税人了,所谓现行的小规模纳税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而不是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方法,比如说你可以交所得税来考虑,或者是其他税收。

  再扩展到其他行业,我们应当按照消除重复征税,实行货物劳务税制统一,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这样一个目标来考虑,与制造业联系更为紧密的下一个要考虑的,应该是邮电通信业,另外一个要考虑建筑安装业。建筑安装业的服务是涉及到很多的制造业和其他企业,现在的营业税所造成的对现在制造业的重复征税影响也是非常大的,而且建筑业的产值在第三产业当中比值比较高,所以,建筑安装业扩展到增值税里面,对整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影响面实质上是比较大的,下一步应该可以在这两个行业考虑。

  考虑到征管上技术上的一些原因,比如一些不动产是不是要纳税增值税,金融保险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是不是要纳入,应当要缓一缓,因为那些领域比较复杂,将来是要考虑免税还是其他的一些政策,有待于很好的研究。这样一个通过行业逐步来改革,希望能够在“十二五”期间把现在绝大多数甚至是所有的现行营业税都改为增值税,这样或许是一个比较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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