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10项创新服务支持上海自贸区发展 2014年07月07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7月7日,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税务报、上海电视台、解放日报、第一财经日报以及彭博社、共同社、联合早报等近50家媒体记者参加。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长过剑飞向媒体介绍了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税收服务的通知》,围绕“税收一网通办、便捷优质高效”10条举措回答了记者提问。过剑飞表示,“这些举措符合自贸区制度创新特点,顺应税收现代化发展,可复制可推广。” 据了解,为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打造税收服务创新高地,税务总局接轨国际通行规则,推出“办税一网通”十项措施,主要包括: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作为一项国家战略,自贸试验区的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而非政策优惠,要建设制度高地,而非政策洼地,税务总局正式推出“税收一网通办、便捷优质高效”10项创新措施,对自贸试验区打造税务监管服务的制度高地、深化推进功能拓展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推进全市乃至全国税务监管服务制度改革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改革部署,《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印发后,税务总局高度重视,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要求税务部门围绕“税收一网通办、便捷优质高效”的理念,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大胆去闯,大胆去试,真抓实干,奋勇争先,努力打造自贸区税收服务管理创新“高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具有高含金量的措施和经验。 按照税务总局要求,上海自贸试验区税务分局今年初正式成立,大力推进税务征管一体化运作,从提升审批质效、优化纳税服务两方面着手,在自贸试验区先后推出了“涉税审批流程再造”、“下放涉税审批权限”、“简化涉税资格认定”等改革举措,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市场和企业反响良好,为探索推进税务监管服务制度创新做好了前期准备。 过剑飞表示,下一步上海税务部门将强化10项措施执行力度,加快落实速度,拓宽创新广度,近期将逐步推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已认证逾期专票抵扣”等10个网上审批备案项目,让纳税人真正体验到10项举措带来的便捷、优质、高效。 互联网上,税务总局微博对上海自贸区创新税收服务发布会的专题直播引来网友热情围观和议论。网友@张璐-Amy评论:“虽然没有政策方面的利好,但服务的创新也能让办税成本降低不少,也算是另一种形式的优惠吧。”网友@魏二傻说:“又一波便民办税春风吹到俺们自贸区了,好!”网友@kaixin6789说:“果然是自贸区,十条措施里有好几条都是重大突破和创新。期盼早日推广到我们这些区外企业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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