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94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税务部门完善、简化个人独资公司发票开具、税务办理流程,并提供线上办理通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为纳税人提供了发票网上申领、邮政寄递功能 与邮政部门加强协作,自2020年2月14日起,为全省纳税人提供网上申领发票、邮政免费寄递业务。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所有种类发票的申请领用、邮政寄递业务,免征邮寄费用,满足纳税人用票需求。 二、我省为建筑行业纳税人提供跨区域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理 建筑行业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及缴款、信息反馈。省外纳税人可凭报验号注册,经办税人员实名认证后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相关业务。 三、我省为个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多渠道办理服务 为了便利临时从事建筑服务等经营活动的个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我省提供了委托邮政代开、线上代开、办税服务厅代开等多种办税方式,方便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发票开具与费用结算。 感谢您对税务部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1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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