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地税发[1998]1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8-06-26
摘要:税务登记涉及的法律文书、表格、单证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我区实施办法另行下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桂地税发[1998]120号        1998-06-26


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给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税务登记涉及的法律文书、表格、单证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我区实施办法另行下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199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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