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动植物肥料征收出口暂定关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税委会[2008]29号 2008-08-29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第62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9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除鸟粪外的动物或植物肥料(税号31010019、31010090)征收460元/吨的出口暂定关税。 特此通知。 国务院 2008年0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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