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扩展分类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会[2011]22号 2011-12-16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第83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扩展分类标准(以下简称石油行业扩展分类标准)基于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以下简称通用分类标准)制定,是通用分类标准的组成部分,未来将随通用分类标准的补充修订进行修改和维护。石油行业扩展分类标准在满足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财务报告的披露要求前提下,吸收和借鉴了石油和天然气行业企业的共性财务报告披露实务,反映了石油和天然气行业业务特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石油和天然气行业企业,在编制XBRL(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格式的财务报告实例文档时应当使用石油行业扩展分类标准。石油行业扩展分类标准的具体实施要求由我部另发。 石油行业扩展分类标准的命名空间为http://xbrl.mof. gov.cn/taxonomy/2011-11-30/cas/ogi,电子文件包请登录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从“会计司”子栏目下载,或登录XBRL中国地区组织网站(www.xbrl-cn.org)下载。 联 系 人: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一处 冷冰 赵金光 联系电话:010-68553016 68553275 传 真:010-68552534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子邮箱:lengbing@mof.gov.cn zhaojinguang@mof.gov.cn 税 屋附件: 1.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扩展分类标准指南 2.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扩展分类标准元素清单 财政部 2011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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