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列名大企业名单的通知[全文废止] 粤国税发[2014]119号 2014-05-28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本法规自2018年6月15日起,全文废止。
为加强我省大企业的税收服务与管理,进一步推进大企业税收集约化管理,按照《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大企业税收集约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粤国税发[2013]238号),省国税局确定了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0户企业(集团)作为省级首批集约化管理的列名大企业,现将名单下发给你们。列名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由省国税局统一组织、部署和实施,主要做好列名大企业的税收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引导和帮助列名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内控体系,开展个性化纳税服务。 列名大企业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由属地税务机关负责,具体职责划分按照《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大企业税收集约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列名大企业名单 1.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4.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5.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6.宝洁(中国)有限公司 7.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9.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12.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13.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14.丽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美的集团有限公司 16.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 18.完美(中国)有限公司 19.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 20.广东雅士利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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