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答记者问(实录)

来源:中国网 作者:中国网 人气: 时间:2015-03-15
摘要:3月15日(星期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采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 傅莹: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中国日报记者:

总理,您好。近期我们注意到国际上有一种看法,认为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一方面挑战了美国的领导地位,另一方面在很多国际事务上中国仍然在搭便车,请问您怎么看待这样的看法?此外,对于推进中美关系,我们也想听听您的想法。谢谢。

李克强:

你们都是两个头衔,都是两个以上问题。关于你向我提的问题,首先,中国是不是最大的世界经济体。我在国外也经常听到这种说法,总是有被忽悠的感觉。因为按照国际权威统计,中国也就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更重要的是,按人均GDP,我们是在世界80位以后。就在前不久的春节前,我去中国西部一个农村,连走两户人家。一家母子二人,住在四面透风的破瓦房里,儿子40多岁了,因为穷还没有娶上媳妇。再到一家,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大学生,但是他的妹妹为了让哥哥更好地念书,春节还在外面打工没有回家。我看了确实很心痛。这样的例子还很多,如果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中国还有近2亿贫困人口,中国是实实在在的发展中国家。

李克强:

中国把自己的事办好,保持合理的发展,本身就是对世界巨大的贡献。而且中国还在越来越多地承担应尽的国际责任和义务。要说中国搭便车,这么大的块头搭谁的便车?中国是和大家一起推车。

李克强:

中国以发展为第一要务,需要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讲到中美关系,这是最大发展中国家和最大发达国家之间的关系。我们愿意构建相互尊重、合作共赢、互不冲突、互不对抗的新型大国关系。今年习近平主席将应邀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相信会进一步推进中美关系的发展。

李克强:

毋庸讳言,中美之间存有分歧,但更有广泛的共同利益。妥善处理分歧,可以着力扩大利益的交汇点。这里面有个很大的亮点,就是我们正在推进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它是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的,这本身就是打破合作的天花板,开辟发展的新空间。当然,谈判会有个过程,但它向中美、向世界发出了明确的信号,就是中美经贸关系会更加密切,这个中美关系的“压舱石”会更沉更稳。谢谢!

香港经济日报记者:

总理您好。我的问题和香港民众关心的政改问题有关。现在距离政改投票越来越近了,但是中央领导人近期不断作出强硬的表态,这使很多人对政改方案通过并不乐观。您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到要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请问这是否意味着中央会进一步收紧对港政策?两地之间文化和经济交流等方面会不会受到影响?会不会增加一些变数?谢谢。

李克强:

“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这是中国政府的基本国策。有人担心中央政府会不会收紧对香港的政策,这个是不必要的。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讲到,要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本身就说明要一以贯之地把“一国两制”实施好、贯彻好。因为“一国两制”写进了宪法和基本法,宪法和基本法构成了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基本法也规定了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一国两制”是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意愿,是不能轻易改变的。我说这些话,可能有些人听起来感觉到像是字斟句酌,因为你问了一个涉及法律的问题,我必须认真地回答。

李克强:

中央政府会继续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也会继续加大对香港的支持力度,继续发挥香港在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使香港、内地在交流合作当中都更多受益,进一步深化经贸和文化交流,使两地民众都满意,增进两地人民的福祉。谢谢!

埃菲社记者:

您好。我的问题是跟外交政策有关。中国奉行什么样的外交政策呢?欧洲都高度关注。我们看到,现在俄罗斯军队还驻扎在乌克兰。请问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持什么样的立场?是否认为这违反国际法?几天前在俄罗斯国内电视媒体上,普京总统讲述了他当时是如何规划俄罗斯入侵克里米亚这个行动的,中国现在视克里米亚是俄罗斯的一部分还是乌克兰的一部分?

李克强:

中国始终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乌克兰问题上一直保持着客观、公正的立场,我们尊重乌克兰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前不久,我在欧洲和乌克兰的总统会面,我跟他说了这段话。他说能不能向外公布?我说没问题,你把我的原话登到报纸上。同时,乌克兰问题给地缘政治确实带来了复杂性,尤其是影响了世界经济的复苏进程,我们还是希望这个问题能够通过对话、谈判、协商解决。

李克强:

至于克里米亚问题,成因比较复杂,我们同样希望能够用对话的方式政治解决。我们希望邻居之间都和睦相处,希望看到欧洲和其他国家共同发展、共赢的局面,这既有利于相关方,也有利于中国。谢谢!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3-4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