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学毕业不久的小刘非常烦恼:两年前因为贪小便宜,他把身份信息有偿借给他人使用。没想到对方做了违法的事,现在小刘因此被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信用受损,办理很多事务时都受限,吃了大亏。 两年前,小刘从同学处得知,有人需要身份证用于企业注册,只要将身份证借给别人开公司时用一下,就能得到3000元酬金。小刘一时动心就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件,并协助对方在工商部门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事后,小刘很快就忘记了这件事。让他没想到的是,他挂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那家公司,自2019年9月起,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9万元,受票企业予以抵扣后,直接导致国家税款损失28万余元。2020年底,重庆市税务稽查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和发票流向追踪,锁定一个虚开团伙,并对涉及的多家空壳公司立案查处,其中就涉及小刘挂名的公司。 接到税务部门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后,小刘才知道上了当。尽管小刘是受虚开团伙蒙蔽,但他仍然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作为违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小刘在案件结案后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因为是税收违法“黑名单”中的失信人员,小刘失去了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机会,并在多个大型企业招聘中被拒。 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副局长曾雪萍表示,不法分子通常会采用有偿使用的方式获取他人身份信息注册设立空壳企业,实施虚开违法犯罪活动。对此,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因为贪图一时小利,让自己的信用出现污点,给今后的就业和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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