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工[1996]2502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享受重点企业所得税返还政策企业名单的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6-12-31
摘要:造纸包装公司等6户企业收到国家拨补的流动资本时,应按京财工[1996]1288号《关于北京市国有工业企业补充流动资本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作为国家投资处理,在资本公积金中单独反映。鸿运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应将国家返还的所得税收入,作为国家拨入资金单独记帐,不参与企业利润分配。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享受重点企业所得税返还政策企业名单的函

京财工[1996]2502号                    1996-12-31

北京一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全额返还所得税补充企业流动资本的请示》收悉。鉴于你公司所属部分企业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资本严重不足的情况,经请示市领导同意,造纸包装公司、灯泡二厂、一食公司、照明器材公司、友明公司、铅笔厂、鸿运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实行上交所得税100%返还政策。

  造纸包装公司等6户企业收到国家拨补的流动资本时,应按京财工[1996]1288号关于北京市国有工业企业补充流动资本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作为国家投资处理,在资本公积金中单独反映。鸿运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应将国家返还的所得税收入,作为国家拨入资金单独记帐,不参与企业利润分配。

  此函。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