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1995]173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企业所得税执法检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5-10-06
摘要:重点检查阶段,自1995年10月30日至1995年11月17日结束,在重点检查阶段市局将组织各区县局、直属分局采取分片汇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检查贯彻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具体措施、操作办法、落实政策和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企业所得税执法检查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国税[1995]173号       1995-10-06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的企业所得税制度,解决好企业所得税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经市局研究决定,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开展一次企业所得税执法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检查内容,工作要求,时间安排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研究组织,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一、检查的方法和时间安排

  这次检查分为自查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自查阶段自接到文件到1995年10月27日前结束并写出自查报告上报市局。在自查阶段各区县局、直属分局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对企业所得税实施以来的各项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查报告要详实具体,要反映自查的全貌。

  重点检查阶段,自1995年10月30日至1995年11月17日结束,在重点检查阶段市局将组织各区县局、直属分局采取分片汇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检查贯彻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具体措施、操作办法、落实政策和基础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结束后要分片写出检查报告。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1994年1月1日以来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企业所得税方面的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措施以及市局转发、贯彻、实施的意见、措施和各区县局、直属分局具体贯彻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侧重以下几个方面的进行检查:

  (一)税收征管范围及入库情况。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和入库级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三令五申。这次检查,各区县局和直属分局应主要依照财政部[94]财预字第347号《通知》和市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入库管理问题的通知》(京国税二[1994]194号)、《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范围的通知》(京国税[1995]115号)的有关规定,就自己所管的税源户和人库级次对照自查,不符合规定的要认真按规定调整过来。

  (二)业务政策执行情况。业务政策主要检查1994年1月1日之后,市局转发和下发的企业所得税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情况和执行到位情况。其重点内容是:行政管理费和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的审批扣除的合规性;企业集团的汇缴纳税情况;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分回利润按规定补税的情况;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情况;纳税单位税前工资扣除情况和其他税前扣除情况;纳税调整情况;广告性资助和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的扣除情况;金融保险企业适用税率及其所属公司适用税率执行情况;军队武警办企业、军工企业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对纳税人预缴税款期限的界定情况等。各区县国税局、直属分局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进行自查。

  (三)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各区县局、直属分局应严格按照京税二[1994]268号通知》转发的财税字[94]001号通知》的规定和其他有关税收优惠的规定,对减免税情况进行自查,特别要自查是否超越权限、是否按照规定程序给予减免税;已给予的减免税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对已报应给予减免税的企业是否及时给予了减免税批复等等。

  (四)基础工作。重点检查是否按市局的要求建立了基础资料库、包括重点税源户台帐、中央企业所得税税源户台帐,减免税户数及其减免税情况的台账;以及税源报表的统计、编制、报送质量、时限等工作,企业所得税的现行管理情况。

  三、开展这次所得税执法检查,旨在规范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强化其职能作用,更好地贯彻执行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帮助基层税务机关解决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为领导决策进一步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度提供一些情况。因此,请各区县局、直属分局领导应予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好,落实好这次检查。这次检查的工作情况将做为四季度的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附件:

  主要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措施文件索引主要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措施文件索引

  1.《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京税二[1994]268号 转发《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3.京税二[1994]418号 转发《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4.京税二[1994]462号 转发《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5.京国税[1994]053号 转发《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6.京国税[1994]068号 转发《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7.京国税[1995]080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8.京税二[1994]213号 转发《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9.京税二[1994]485号 转发《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0.京税二[1994]519号 转发《关于军队开展生产经营的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1.京国税二[1995]194号 转发《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入库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2.京国税[1995]115号 转发《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13.京国税[1995]071号 关于减免中央企业所得税的审批权限和有关问题的通知

  14.总局下发的有关部门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1995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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