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2024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5号 2024-1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 2.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对上述非营利组织当年符合规定条件的收入,可以作为免税收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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