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征函[1998]1号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关于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有关问题的函[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8-01-05
摘要:为在新表正式启用前,搞好新旧表报送的衔接,1997年的征管情况分两次报送。第一次按现行表一至表三于年度终了后45日内报出,现行表四至表六停报。第二次按新表四至表六于1998年3月底前报出。

  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煤气生产和供应业

  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建筑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

  装修装饰业

  6、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地质勘查业

  水利管理业

  7、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铁路运输业

  公路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交通运输辅助业

  其他交通运输业

  仓储业

  邮电通信业

  8、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食品、饮料、烟草和家庭用品批发业

  能源、材料和机械电子设备批发业

  其他批发业

  零售业

  商业经纪与代理业

  餐饮业

  9、金融、保险业

  金融业

  保险业

  10、房地产业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房地产管理业

  房地产经纪与代理业

  11、社会服务业

  公共设施服务业

  居民服务业

  旅馆业

  租赁服务业

  旅游业

  娱乐服务业

  信息、咨询服务业

  计算机应用服务业

  其他社会服务业

  12、科教文卫业

  卫生

  体育

  社会福利保障业

  教育

  文化艺术业

  广播电影电视业

  科学研究业

  综合技术服务业

  13、其他行业

  国家机关

  政党机关

  社会团体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其他行业

  四、表中没有列举的经济类型及行业的登记户以及划分不清经济类型及行业的登记户,分别在经济类型"其他经济"和行业分类中的"其他行业"填列。

  五、行业分类时,如其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几个行业的,按其主营行业填列。

  六、逻辑关系

  横行:

  1=2+3+4+5+6+7+8+9+10

  纵栏:

  4=1+2-3

  4=6+7+8+9+10+11+12+13+14+15+16+17+18

  七、附列资料

  1、"年纳税额":指纳税人本财务年度已纳税额,以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组织征收的各税种税收收入的总和分别填列。

  2、年纳税额XX万元以上均含本数。

  表二、《发票管理情况年度报告表》

  一、本表为年度报告表,表内数字为全年累计数。

  二、为避免数据重复统计,凡有下属单位,并需汇总其报表的税务机关,在编制本表时,应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先编制本级报表;第二步编制本级和所属下级的汇总报表。向上级报送时,只报汇总报表。

  三、"税务机关印用存情况":指各级税务机关印制、领购、发售、填用、核销及结存发票情况。

  四、"上年结存":指税务机关上年末发票结存数量。编制本级报表时根据上年本级报表的年末结存数填报;编制汇总报表时,根据上年汇总报表的年末结存数填报。

  五、"向上级领购":指下级税务机关向上级税务机关领购,准备发售或填用的发票数量。此栏在编制本级报表和汇总报表时只填列本级向上级领购发票的数量,不逐级汇总领购发票的数量,各地向总局报送本表时,不填报此数。

  六、"印制":指各级税务机关在本年度内印制的发票数量。此栏在编制本级报表时只填列本级印制数,在编制汇总报表时,填列本级与所属下级的逐级汇总数。

  七、"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电脑发票":为印制数的其中数。本级没有印制发票任务的税务机关不填列此数。编制本级报表时,只填列本级印制的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和电脑发票数,编制汇总报表时,填列本级与所属下级的逐级汇总数。

  八、"发售":指各级税务机关发售给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发票数量。编制本级报表时,只填列本级发售数,编制汇总报表时,填列本级和所属下级的逐级汇总数。

  九、"税务机关填用":指税务机关窗口开票和发售票证开票的数量。本级报表填报本级填用数,汇总报表填报本级和所属下级的逐级汇总数。

  十、"核销":指税务机关因为发票换版、毁损、丢失等原因,经过法定程序批准核销的发票数量。本级报表填报本级核销数,汇总报表填报本级和所属下级的逐级汇总数。

  十一、"向下级税务机关发售":指向下级税务机关发售,供其填用、向用票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售给所属下级税务机关的发票数量。此栏在编制本级报表时只填列本级向下级税务机关发售数。此数应与所属下级税务机关向本级领购发票的汇总数一致,汇总表不填报此数。

  十二、"年末结存":本级报表的年末结存数应与本级库存发票数量及发售窗口保管发票的数量之和相符。汇总报表的年末结存数应为本级和所属下级的逐级汇总数。

  十三、"检查户次":指各种税收检查工作中检查用票单位和个人发票使用情况的户次数。对于采取验旧领新方式的用票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法发票时,记入检查户次,没有发现违法发票时,不记入检查户次。

  十四、"有问题户次":指对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发票检查户次中发现有发票违法问题的户次数。

  十五、"违法发票份数":指检查中发现用票单位和个人违反《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发票数量。

  十六、"罚款金额":指税务机关对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发票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处罚的金额。

  十七、汇总报表的编制

  汇总报表根据本级报表和所属下一级税务机关的汇总报表编制。将下级单位汇总报表和本级报表中的纵1、3、4、5、6、7、8、10栏的数字汇总计算填入相关栏目;本单位有向上级领购发票业务的,还应将本级向上一级税务机关领购发票的数量填入纵2栏。填好后用汇总表平衡公式检查是否正确。

  十八、逻辑关系

  横行: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纵栏:

  本级报表 10=1+2+3-6-7-8-9

  汇总报表 10=1+2+3-6-7-8

  表三、《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年度报告表》

  一、本表为年度报告表,反映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依法进行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情况。

  二、"提交纳税保证金":指有关单位和个人向税务机关提交的纳税保证金。

  三、"提供纳税担保":指纳税人提供的纳税担保。

  "4栏金额":指纳税担保人所担保的税款金额或未设置抵押权的、作为纳税担保的财产的价值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

  四、"暂停支付存款":指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3下一页>>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