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征函[1998]1号 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关于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有关问题的函[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8-01-05
摘要:为在新表正式启用前,搞好新旧表报送的衔接,1997年的征管情况分两次报送。第一次按现行表一至表三于年度终了后45日内报出,现行表四至表六停报。第二次按新表四至表六于1998年3月底前报出。

  "6栏金额":指暂停支付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五、"扣押、查封财产":指税务机关扣押、查封纳税人价值相当于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六、"保全解除":指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已缴纳了税款,税务机关对其实行的保全措施予以解除。

  "10栏金额":指在规定的期限内已缴纳税款,纳税人提供的纳税保证金或其作为纳税担保的财产被税务机关解除保全措施的金额以及纳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金额。

  七、"扣缴税款":指税务机关书面通知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八、"拍卖":指税务机关将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交由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或者交由商业企业变价抵缴税款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17栏税额":指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被拍卖折抵的税款金额。

  九、"阻止出境":指纳税人因未结清税款而被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

  十、逻辑关系

  横行:1=2+3+4+5+6+7+8+9+10

  纵栏:12=13+14

  16=17+18

  表四、《办税服务厅(室)情况年度报告表》

  一、本表为年度报告表,反映办税服务厅(室)的基本情况。

  二、"国地共用":指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共用一个办税服务厅(室)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服务。

  三、"国地共用计算机系统":指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共用一套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办税服务厅(室)。

  四、"银行进驻":指没有银行"税款经收处"收纳税款的办税服务厅(室)。

  五、"工作人员总数":指办税服务厅(室)中税务人员总数。

  六、"电子申报的纳税户数":指通过计算机、电话、电子报税机等以网络传输方式申报纳税的户数。

  七、"受理纳税申报表份数":指办税服务厅(室)内受理的各种纳税申报表份数。

  八、"配备计算机总数":指办税服务厅(室)内税务机关拥有的计算机数量。

  九、"增减数":指本年末数量与上年末数量的差额。增加以正数填列,减少以负数填列。

  十、逻辑关系:

  横行:13=14+15+16

  纵栏:3=1±2

  3=4+5+6

  表五:《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情况年度报告表》

  一、本表为年度报告表,反映个体、私营经济税款征收和建帐情况。

  二、"4行其他":指各类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个体或私营的企业、个人租赁承包经营的企业。

  三、"应建":指达到总局下发的《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建帐标准的户数。

  四、"税款增减额":增加以正数表示,减少以负数表示。

  五、逻辑关系:

  横行:1=2+3+4

  纵栏:1=2+3+4+5

  表六、《集贸市场税收征管情况年度报告表》

  一、本表为年度报告表,反映集贸市场规模和税收负担情况。

  二、本表由地方税务局负责提供其年纳税额和计税营业额等有关数据资料,由国家税务局负责汇总报送。

  三、逻辑关系:

  横行:1=2+3+4+5

  纵栏:2=3+4+5+6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3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