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等四部局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设备免征进口税收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2000]012号 2000-01-20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等四部局《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设备免征进口税收的通知》(财税字[1999]28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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