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扩围大流通业受惠 结构性减税是主基调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王涛 梁倩 人气: 时间:2011-11-20
摘要:   大流通业 将整体受惠   此次营业税改增值税方案涉及的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均属 大流通业 的范畴。对此,专家表示,此项税制改革将成为我国推进流通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大流通业”将整体受惠
  此次营业税改增值税方案涉及的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均属“大流通业”的范畴。对此,专家表示,此项税制改革将成为我国推进流通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研究所副所长荆林波对记者表示,通过优化税制结构,减少营业税征收过程中的重复征税,从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尤其是试点改革体现了税收工作全面配合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进一步深化分工。

  北京工商大学贸易系主任洪涛告诉记者,一直以来,流通业整体税负较高,税率结构不合理,重复征税现象比较严重。

  以我国物流业为例,根据现行营业税政策,物流业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而是根据业务的不同缴纳不同的营业税。其中运输环节的税率为3%,仓储和其他环节的税率为5%.同时,税率需根据不同环节分别核算,执行不同的抵扣政策,且分包一次就要开一次票、纳一次税,导致专业化分工越细,交易次数越多,重复纳税问题就越严重。

  洪涛指出,随着不同环节重复征税、不同企业享受不同的税率等纳税混乱的问题逐步被理顺,税制改革将在为企业减轻税负、降低成本的同时,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有利于建立较好的流通环境,促进流通业的发展。

  但是,也有分析人士指出,增值税改革后交通运输企业“税负”增加的可能性更大。平安证券的研报中指出,按照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运输类企业与仓储类企业需要抵扣的成本须达到营业收入73%与55%,否则对企业来说税负将不“降”反“增”。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表示,按照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交通运输业转换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在11%至15%之间,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至10%之间。为使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改革试点选择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据透露,改革试点将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由目前的两档调整为四档,是一种必要的过渡性安排,今后将根据改革的需要,适时简并税率档次。

  洪涛认为,多档税率的设定,更加灵活和适用,先试点再全面推广也是稳妥的做法。

  结构性减税是主基调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保险业此次也被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范畴。此前市场对于下调或取消商业银行营业税的呼声由来已久。

  目前,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为5%.据了解,按照银行经营的不同金融业务,其计税营业额包括贷款业务收入、差价业务收入和中间业务收入。这三种业务中,贷款业务收入是银行业营业收入的主要内容,计税依据却是其经营金融业务营业收入全额,而不能扣除任何相关费用。

  业内人士认为,与提供货物征收增值税的行业相比,银行业的实际税基较宽,此次将金融保险业纳入增值税扩围范畴,并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试点地区金融保险业的税负。

  整体来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也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解释说,根据规范税制、合理负担的原则,通过税率设置和优惠政策过渡等安排,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对现行征收增值税的行业而言,无论在上海还是其他地区,由于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税负也将相应下降。

  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今年10月底,财政部发文明确大幅上调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近年来,除了适当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调整个别矿产品的资源税政策之外,国家基本没有出台针对企业和居民的增收措施。可以说,“减税”是近年来税收改革和政策调整的主基调。

  该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将继续积极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跟踪政策执行效果,根据宏观经济需要适时予以调整和完善。

  至于增值税扩围改革的趋势,“原则上是从总体上最好各个环节都用增值税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增值税的税收中性属性。”安体富说。在他看来,随着增值税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的行业和地区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范畴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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