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企业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政策 时间:2024-07-10 来源:税务总局新媒体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为使社会各界更加全面知悉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更加便捷查询了解政策,更加准确适用享受政策,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编写了《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今天带你了解:企业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政策↓ 【政策类型】普惠性政策 【涉及税种】企业所得税 【优惠内容】 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享受主体】所有企业 【申请条件】 1.外购软件。 2.在会计上核算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申报时点】 税会处理一致的,预缴享受;税会处理不一致的,汇缴享受。 【申报方式】 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纳税申报时,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优惠。 【办理材料】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留存备查资料: 1.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外购软件拟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情况的说明。 3.购入固定资产或软件的发票、记账凭证。 【政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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