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延期受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的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企业)。由于申报系统正在升级开发中,延期受理查账征收企业办理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企业除外),相关申报软件拟定2015年4月1日上线,确切受理申报时间请关注网站有关通知。 在此期间纳税人有特殊要求需进行年度申报的,可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2014月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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