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钻石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售免征增值税,进入上海钻石交易所时视同出口 对国内加工的成品钻石,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售的,在国内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不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售的,在国内销售环节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对国内加工的成品钻石,进入上海钻石交易所时视同出口,不予退税,自上海钻石交易所再次进入国内市场,其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4%的部分,由海关实行即征即退。 政策依据:财税[2006]65号 调整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文件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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