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1 诉讼费: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问题,以及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估算编列。 4.2.12 排污费:按照规定缴纳的排污费用比例编列。 4.2.13 绿化费:按预算年度绿化项目预算编列。 4.2.14 税金:按照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算编列。 4.2.15 技术开发费:按照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预算编列。 4.2.16 无形资产摊销:按规定摊销比例编列。 4.2.17 业务招待费:按预算年度业务需要本着节俭原则编列。 4.2.18 仓库经费: 按上年历史资料和预算期实际需要编列。 4.2.19 保险费:按预计进行财产物资投保金额及保费比例编列。 4.2.20其他支出:如水电费、运输费、取暖费、警卫消防费、会议费、职工交通费、劳动保护费、租赁费、环保卫生费、坏账损失、存货盘亏(减盘盈)、产品“三包”损失、试验检验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利息净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汇兑净损失、装卸费、包装费、广告费、展览费、委托代销手续费、销售服务费、包干费用等,根据本年实际情况、以前年度历史资料和国家有关规定编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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