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公布2019年管理类别为一类、四类外贸企业名单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的规定,现公布2019年管理类别为一类、四类的外贸企业名单,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管理类别为二类、三类的外贸企业可登陆出口退(免)税综合服务平台或到第二税务分局查询本企业的管理类别。 二、外贸企业对分类管理类别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第二税务分局申请复评。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8号)的规定,取消管理类别年度评定次数限制。外贸企业相关情形发生变更的,可向第二税务分局申请调整管理类别。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19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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