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机产品征免税增值税的批复 新国税办[2007]540号 2007-8-31 巴州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农产品征税范围的请示》(巴国税发〔2007〕8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撒肥机、打瓜取籽机、铺膜机属农机产品。 此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二00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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