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中其他废渣范围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国税流[1998]161号 1998-09-09 税屋提示——
1.依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1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16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自2016年9月29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沪国税流[2009]27号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本法规自2009年2月28日起全文废止。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九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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