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税发[1998]207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体经济税收征管,开展全省统一调整纳税定额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8-05-22
摘要: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体经济税收征管,开展全省统一调整纳税定额的通知》(粤国税发[1998]9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深国税发[1996]558号通知精神及各分局的实际情况执行。所需《( )年度C类纳税人的认定审批表》到市局征管处领取。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体经济税收征管,开展全省统一调整纳税定额的通知[全文废止]

深国税发[1998]207号                1998-05-22


各征收分局,宝安、龙岗分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体经济税收征管,开展全省统一调整纳税定额的通知》(粤国税发[1998]9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深国税发[1996]558号通知精神及各分局的实际情况执行。所需《( )年度C类纳税人的认定审批表》到市局征管处领取。

  各分局须于1998年9月15日前将《广东国税定额调整工作统计表》上报市局征管处。

  附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粤国税发[1998]94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199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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