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办[2012]34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03-02
摘要:加强信息报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办[2012]34号          2012-3-2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建金[2012]1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一并贯彻落实。

  一、做好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合规性自查。请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所出台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增值收益分配等政策进行合规性自查,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政策,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请当地管委会,自行进行纠正,并将自查情况于今年4月底前报省住建厅备案。

  二、落实文件报备审核制度。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应严格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备案和报告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05]172号)报省住建厅备案,对突破《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及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的,应报省住建厅审核。

  三、加大审计与监督检查力度。各地应积极与财政、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审计、银监等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监管合力。2012年,省住建厅会同省审计厅将住房公积金纳入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下半年将对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年度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州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政策执行、风险控制和规范服务等工作开展检查,对审计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通报当地管委会。

  四、完善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省住建厅会同财政厅、监察厅等部门,将完善以提高中心绩效效能为重点,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促进业务发展、保障资金安全、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的住房公积金绩效考核制度。按照“科学合理、结果导向、公众参与、统筹协调、公正透明、稳步推进”的绩效管理原则,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设计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对各地管理工作进行定量评价,并根据定量评价结果排队,通报市、州人民政府,形成持续改进工作的良性机制。

  五、加快监管系统建设。各地应在现有信息系统功能基础上,开发、完善数据共享、内部控制、统计分析、档案管理、开展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等功能。抓紧完善省级住房公积金监管及在线服务信息系统功能,努力实现对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实时非现场监管。切实落实住建部在我省实施数据库镜像容灾网络项目建设。

  六、切实提升住房公积金行业综合管理能力。要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在今年内基本理顺县、市办事处垂直管理体制,充实经济、金融、法律、计算机等相关专业人员,确保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加强业务调研和业务指导,全面了解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研究处理影响本地住房公积金健康发展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高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多层次的考察交流,针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创新工作的要求,拟定发展措施。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制定并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加强信息报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建金[2012]1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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