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出售边角料一般收购方不要发票,我们应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44号)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产废企业下脚(废)料销售的监督管理,产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下脚(废)料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据此,你单位应按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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