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683号建议的答复 财金函[2020]62号 2020-09-10 戴世宏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助推云南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财政部积极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对边境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信贷资金。目前,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为边境省份提供的贷款覆盖边境地区对外开放、基础设施、扶贫攻坚、小微企业发展等多个领域,带动了边境地区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 同时,中央财政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渠道,对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予以积极支持。相关资金由地方结合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使用,有效支持了边境地区健康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中央财政对边境地区的支持作用,同时会同相关单位,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继续做好对边境地区重点项目的支持。(内容有删减)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金融司010-68551241 财政部 2020年9月10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