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建议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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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9-15
摘要: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税务管理、提供纳税服务的方式之一。通过实施纳税评估发现征收管理过程中的不足,强化管理监控功能,体现服务型政府的文明思想,寓服务于管理之中...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税务管理、提供纳税服务的方式之一。通过实施纳税评估发现征收管理过程中的不足,强化管理监控功能,体现服务型政府的文明思想,寓服务于管理之中。以帮助纳税人发现和纠正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出现的错漏,矫正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履行纳税义务的能力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纳税评估工作存在的问题
1.纳税评估工作的定位不确切。现在的纳税评估工作主要表现形式为纳税评估工作是通过资料分析、评估约谈等方式查找税收问题,近似案头的纳税检查,其评估工作的目标和方法也是以查出问题的多少为发展方向。且为了与稽查工作区分,评估过程中一般不调取账簿凭证,不到纳税人的经营场所。方式上局限于查对相关经营报表、计算相关经营数据、与企业核实相关疑点等。静态的监督形式无法了解企业动态实际情况,其结果势必出现难以全面查阅、掌握纳税人的账簿凭证和企业经营过程的原始记录,只能发现一些表面问题或嫌疑问题,成效不明显。上述评估方式是否可定位为管理式纳税评估;另一种纳税评估的工作方式类似于税务稽查,但手段及与实际稽查又不完全相同,即可不按稽查工作程序进行,只针对疑点问题核查相关账簿凭证等,局限于个人操作的较浅的核查状态。同时,由于有效监控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纳税评估工作在设计上存在一些不足,无法掌握外部相关信息,形成一些评估盲点。评估人员受相关因素约束,没能全面发挥主动管理监控职能。而纳税人大多也未把纳税评估当作是一次自查整改机会。因此,对纳税评估工作应进一步明确定位,即通过评估手段和调查手段,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较为全面的管理和监控。
2.信息资料拥有量不对称。无论采取何种纳税评估工作方式,都离不开拥有翔实的数据资料源,纳税评估过程中力求做到将评估对象的相关经营指标、实现税收指标、各指标的相关峰值等进行充分测算、比对、定量、定性分析,据以找准切入点。由此可见,缺乏足充的数据资料源,纳税评估工作就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现实中常常遇到因信息资料拥有量不对称的窘境,如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数据和财务数据、生产经营类信息、经营核算类信息以及其他诸如登记注册类、银行账户及账号、价格类等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涉税信息。而税收管理员就目前情况看,尚无有效渠道或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获取庞杂的信息,也仅能对纳税人已报送报表信息资料所反映的“税负”等表面问题问题有针对性评估,但由于信息资料源不完整或有可能错误,无法把问题完整地分析、查找出来,难免出现评估效率低,而且审核误差大。 只有充分掌握了上述各类信息并进行测算、比对以及综合分析后,才能做出较为正确的评估分析和准确判断。
3.税收管理员整体业务素质不高。无论是从现实税收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看,还是从税收征管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看,对税收管理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需要造就综合性、符合型的税收管理工作者,即既要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懂得企业经营管理、经济理论、财会技能等等,还要掌握税务管理、税收政策、税务稽查、统计分析等相关知识。但现在从事税收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大多是从原岗位技能分离明晰下的专管员制运行一定时期改革后演变过来的,这部分税收管理员的业务技能特点表现为技能的单一性较强,自身后续知识、技能的更新又跟不上纳税评估工作所需技能要求,他们中的税收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评估人员对经营管理、经济理论、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统计分析等知识面窄,技能单一。税收管理员队伍中缺乏足够的专门综合性、符合型的人才在从事纳税评估实践过程中起到言传身教的带动作用,必然造成开展纳税评估的思路不宽、方法不多,效率不高。有的只能完成一般意义上的看看表、对对数、查查票等浅层次评估,无法收集、分析、评估深层次、代表性涉税问题,使纳税评估工作效率和效益难以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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