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禽流感对养殖业造成的严重影响,安徽省近日出台系列举措,对涉禽龙头企业提供50%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扶持政策,推动龙头企业和养殖户产销对接,扶持养殖和加工企业,稳定禽业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发展禽业生产的通知》要求,自今年4月10日至7月10日,对全省从事家禽养殖、加工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50%贴息支持。如果受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逾期,银行实行贷款展期。另外,对家禽养殖、初级加工企业,免征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自产自销的家禽养殖、初加工企业,免征增值税。家禽及禽产品检疫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地方分成部分,予以减免。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有困难的,也可以申请减免。 安徽省政府还要求,龙头企业要做好与养殖户的产销对接,要履行与农户签订的合同和订单,保障农民利益。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和订单无法兑现的,应给予农户合理补偿。禽类加工企业自今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收储的禽类产品,每吨给予50元损耗费补贴,连续补贴3个月。 另外,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健康畜禽及其产品流通。检疫、工商等部门要做好检疫、消毒和市场管理,推行活禽定点屠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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