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屋附件-2
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和重点软件领域
一、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
如业务范围涉及多个领域,仅选择其中一个领域进行申请。选择领域的销售(营业)收入占本企业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一)高性能处理器和FPGA芯片;
(二)存储芯片;
(三)智能传感器;
(四)工业、通信、汽车和安全芯片;
(五)EDA、IP和设计服务。
二、重点软件领域
如业务范围涉及多个领域,仅选择其中一个领域进行申请。选择领域的软件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销售(营业)收入占本企业软件产品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实现选择领域软件产品功能直接相关的咨询设计、软件运维、数据服务)。企业拥有所选择领域相应的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相应领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不少于2项(均应具备对应的测试报告)。
(一)系统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固件(BIOS)。
(二)通用和支撑软件:开发支撑软件、中间件、通用办公软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编辑处理软件。
(三)研发设计软件:虚拟仿真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程(CAE)、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工艺规划(CAPP)、建筑信息模型(BIM)、产品数据管理(PDM)软件。
(四)生产控制软件:工业控制系统、制造执行系统(MES)、制造运行管理(MOM)、调度优化系统(ORION)、先进控制系统(APC)、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器(PLC)。
(五)新兴技术软件:分布式计算、数据分析挖掘、可视化、数据采集清洗等大数据软件,人机交互、通用算法软件、基础算法库、工具链、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框架等人工智能软件,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软件,超级计算软件,区块链软件,工业互联网平台软件,云管理软件,虚拟化软件。
(六)信息安全软件:信息系统安全、网络安全、密码算法、数据安全、安全测试等方面的软件。
(七)重点领域应用软件:面向党政机关、国防、能源、交通、物流、通信、广电、医疗、建筑、制造业、应急、社保、农业、水利、教育文化、金融财税、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科学研究、公共安全、节能环保、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地理信息等领域的专业应用软件。
(八)经营管理软件:企业资源计划(ERP)、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人力资源管理(HEM)、企业资产管理(EA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运维综合保障管理(MRO)软件及相关云服务。
(九)公有云服务软件:大型公有云IaaS、PaaS服务软件。
(十)嵌入式软件(软件收入比例不低于50%):通信设备、汽车电子、交通监控设备、电子测量仪器、装备自动控制、电子医疗器械、计算机应用产品、终端设备等嵌入式软件及嵌入式软件开发环境相关软件。
(以上部分软件名词涵盖范围可参考国家标准GB/T36475软件产品分类)
税屋附件-3
享受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
企业类型 |
材料清单(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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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取得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等;(可提供相应查询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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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备案文件(备案表);(可提供相应查询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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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情况及其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企业研究开发人员名单,以及上年度最后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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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社保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
享受《若干政策》 |
4.企业主要工艺、产品列表(名称/规格); |
第(一)条的集成 |
5.企业拥有与主营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等证明材料; |
电路生产企业 |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汇算清缴年度企业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以及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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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电路代工制造销售(营业)收入、自有集成电路产品制造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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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销售合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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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企业具有保证产品生产的手段和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采购设备清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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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省级发展改革委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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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取得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等;(可提供相应查询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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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情况及其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企业研究开发人员名单,以及上年度最后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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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社保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
享受《若干政策》 |
3.企业开发销售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列表(名称/重点领域/对应销售(营业)收入规模); |
第(三)、(七)条 |
4.企业拥有与主营产品相关的不少于8项的已授权发明专利、布图设计登记、软件著作权的证明材料; |
的重点集成电路 |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汇算清缴年度企业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以及集 |
设计企业 |
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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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集成电路产品测试报告或用户报告,以及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销售合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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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企业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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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省级发展改革委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
企业类型 |
材料清单(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
享受《若干政策》第(三)、(七)的重点软件企业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取得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等;(可提供相应查询网址)
-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情况及其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企业研究开发人员名单,以及上年度最后一个月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社保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 企业开发销售的主要软件产品列表(名称/重点领域/对应销售(营业)收入规模);
- 企业具有所申报领域相应的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相应领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不少于2项(均应具备对应的测试报告)的证明材料;
-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汇算清缴年度企业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以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和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
- 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销售合同复印件;
- 企业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的证明材料;
- 省级发展改革委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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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若干政策》第(六)条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取得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等;(可提供相应查询网址)
- 项目备案文件(备案表)(可提供相应查询网址);
- 企业具有保证产品生产的手段和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采购设备清单等),先进封装、测试企业需提供按封装产品颗粒数或晶圆数(折合8英寸)计算,先进封装测试(晶圆级封装、系统级封装、2.5维和3维封装)规划产能占总规划产能比例不低于40%的证明材料;
- 省级发展改革委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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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若干政策》第(八)条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 |
- 项目企业对应类别集成电路企业条件材料清单;
- 固定资产投资额相关证明材料;
- 省级发展改革委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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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屋附件2
意见反馈表
意见提出单位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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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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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意见及理由 |
模板 1.建议第XX页正数第X行“XXXX”表述修改为:“XXXX”。 主要理由是:XXXX。 2.建议第XX页倒数第X行“XXXX”表述修改为:“XXXX”。 主要理由是: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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