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使用契税完税证明和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的公告[全文废止]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2011-11-18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特此公告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2011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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