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发[2014]58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分级审批、下放和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5-21
摘要:实施分级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原实施主体要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分级审批的具体实施办法,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予以公布实施;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项目,承接部门要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督。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分级审批、下放和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内政发[2014]58号                  2014-05-21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201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再下放和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实施分级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52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项目52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0项,涉及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由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将依法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

  实施分级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原实施主体要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分级审批的具体实施办法,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予以公布实施;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项目,承接部门要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督。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规范行政管理行为、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在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完善配套制度、提高审批效率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本级行政许可项目分级审批目录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本级行政许可项目下放目录

  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取消目录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本级行政许可项目分级审批目录

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设  定  依  据 实  施  机  关
序号
1 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93项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被授权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2 职业中介机构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8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3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6项 自治区、盟市、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4 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自治区、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5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43项       自治区外国专家局和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外国专家局分级依法执行
6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7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8 建筑企业资质核准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 自治区、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9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10 核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行政许可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1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13 排污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14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 行政许可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15 进入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的审批 行政许可 《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九条 自治区、盟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16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资质和临时资质的审批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52项 自治区、盟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17 取水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三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18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19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包括位置和界限审查)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20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十一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2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22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验收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三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23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24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68项  自治区、盟市、旗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25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项 自治区、盟市、旗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26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工程审查 行政许可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条例》第十条 自治区、盟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27 取水权有偿转让批准 行政许可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28 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验收审批 行政许可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29 自治区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认证与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十二条 自治区、盟市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30 渔业船舶的检验签证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四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31 省内、省间调运植物检疫许可 行政许可 《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32 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审查认可 行政许可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八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33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行政许可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34 企业核准登记(含私营企业登记)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35 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36 烟草广告审批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38项,《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项目第52项 自治区、盟市、旗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37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行政许可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第84项 自治区、盟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38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37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第85项 自治区、盟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39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39项,《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项目第53项 自治区、盟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40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41项,《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项目第54项 自治区、盟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41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42项,《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项目第55项 自治区、盟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4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行政许可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43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 年 1 月 19 日国务院批准,1987 年 2 月 1 日国家计量局发布)第二十九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质监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44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质监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45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质监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46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行政许可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第三条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盟市安全监管局
47 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盟市安全监管局
48 体育社会团体申请成立和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第十六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49 临时占用、拆除、拆迁、改建公共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审批 行政许可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 自治区、盟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50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51 旅行社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七条 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52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 自治区、盟市、旗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分级依法执行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本级行政许可项目下放目录

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设  定  依  据 原实施机关 现实施机关
序号
1 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审批 行政许可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九条 自治区公安厅 盟市公安机关
2 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2项 自治区公安厅 旗县公安机关
3 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 行政许可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自治区公安厅 盟市公安机关
4 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审批 行政许可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 第六条、第十二条     自治区公安厅 盟市公安机关
5 地方性基金会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六条 自治区民政厅 盟市、旗县民政部门
6 养老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 自治区民政厅 盟市民政部门
7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盟市、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七条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盟市、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9 更新、采伐公路用地伐木的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盟市公路管理机构
10 铁轮车、履带车等车辆行驶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盟市公路管理机构
11 颁发审计证 行政许可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条例》第五条 自治区农牧业厅 旗县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
12 农药广告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 自治区农牧业厅 盟市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
13 兽药广告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 自治区农牧业厅 盟市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
14 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和自治区重点保护草原野生植物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农牧业厅 盟市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
15 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100亩至1050亩草原的审批 行政许可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第29项 自治区农牧业厅 盟市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
16 临时占用草原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条 自治区农牧业厅 旗县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
17 嘎查村财会人员任职资格证(会计证)核发 行政许可 《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财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自治区农牧业厅 旗县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
18 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从事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的审批 行政许可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业部发布)第十三条 自治区林业厅 盟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19 在国有林区开发森林旅游建设项目审批 行政许可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二十六条 自治区林业厅 盟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20 核发木材运输证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自治区林业厅 盟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21 从相邻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省区引进林木良种的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六条 自治区林业厅 盟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22 从自治区外引进林木品种的审批 行政许可 《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第十四条 自治区林业厅 盟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23 对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考察、科学研究或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的审批 行政许可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林业厅 盟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24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自治区商务厅 盟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25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批准 行政许可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五条 自治区商务厅 盟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26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审批 行政许可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 自治区文化厅 盟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27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 自治区文化厅 盟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28 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含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的审批) 行政许可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39项 自治区文化厅 盟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29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行政许可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40项 自治区文化厅 盟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30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行政许可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41项 自治区文化厅 盟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31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行政许可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42项 自治区文化厅 盟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32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行政许可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43项 自治区文化厅 盟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33 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审批 行政许可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自治区文化厅 盟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34 二孩及以上生育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35 医学检验所的设置许可 行政许可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36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37 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24号)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38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的审批 行政许可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第1项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39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行政许可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五十三条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40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自治区质监局 盟市质监行政主管部门
41 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八条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盟市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42 广播电视站审批 行政许可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盟市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43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安装服务许可 行政许可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三条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盟市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44 区内专营国产影片发行公司设立、变更业务范围审批 行政许可 《电影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盟市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45 矿山救护队四级资质审批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58项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 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 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防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 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8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 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9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0 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资格审批 行政许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1 按药品类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专项许可 行政许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2 统计登记 行政许可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统计局 盟市统计局

  附件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取消目录

项目 项    目    名    称 实  施  机  关
序号
1 基金会、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的设立审批 自治区民政厅
2 因科学研究需要进入环境保护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 自治区环保厅
3 因教学、科研需要在非疫区进行农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植物检疫对象研究审批 自治区农牧业厅
4 投资区内现有院线公司或单独组建院线公司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5 组建区内少年儿童电影发行放映院线公司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6 组建区内数字电影院线公司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7 组建区内数字电影(中档技术)院线公司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8 国产电视剧题材备案公示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9 药品广告备案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10 指定食盐小包装物的生产和食盐包装生产许可 自治区盐务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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