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2012]8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系统保密工作的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09-06
摘要: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部署,完善税务系统保密工作体制机制,增强保密管理能力,保障税收事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系统保密工作的意见

国税发[2012]84号        2012-09-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部署,完善税务系统保密工作体制机制,增强保密管理能力,保障税收事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税务系统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按照税务总局加强保密管理的要求,把保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落实保密责任,建立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技术防护,提高了保密管理水平。同时,也要看到,税务系统保密工作中还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职责落实和干部教育培训不够等问题,加强税务系统保密管理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给税务部门保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保密管理的对象、领域、内容、手段和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保密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税务部门是重要的经济管理和执法部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税务系统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按照保密法和中央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健全保密工作制度机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努力提高税务系统保密工作水平。

  二、着力健全保密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保密工作机制是保密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立足税务系统保密工作实际,坚持依法管理,以理顺保密管理机制为基础,以完善管理制度为重点,以落实管理责任为目的,切实规范保密管理。

  一是理顺税务系统保密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税务系统保密工作管理模式,对国家秘密的管理,国税系统原则上以上级税务机关管理为主,同时接受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地税系统以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为主,同时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指导;对税务工作秘密的管理,以上级税务机关管理为主,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为辅。税务总局要积极协调国家保密局明确税务系统保密管理体制,省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保密局和税务总局的要求,加强与地方保密局的联系和沟通,认真落实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发挥税务系统垂直管理和地方保密局横向管理的优势,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税务机关保密委员会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国家秘密、密码和工作秘密管理,形成“三位一体”管理工作机制,并加强与信访、舆情、应急管理的联动,防范无察觉危机。明确各职能部门的保密管理职责,把保密管理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要重视加强税务系统保密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省局要配专职保密干部,市县税务机关要有专(兼)职干部,负责保密管理工作。

  二是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按照下管一级、各负其责的要求抓好本机关、本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保密工作分级管理,税务总局要加大对省税务机关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中央保密委、国家保密局和税务总局重点工作部署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各地税务机关保密工作开展情况;省局要加强对市税务机关保密工作的监督管理,推进各项重点保密工作;市、县税务机关要抓好县(区)税务机关各项保密工作的落实,使各级税务机关在保密管理中责任明确、措施健全、落实到位。推行保密工作分类管理,区分涉密载体的密级,严格控制知悉范围,抓好涉密载体运行环节的管理;按照涉密人员的涉密程度,加强资格审查,强化岗位考核,落实保密承诺制度;针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特点,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保密技术防护等工作。税务机关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保密分类管理的制度和措施。

  三是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完备、务实管用的税务系统保密管理制度体系,规范保密管理各项工作。总局要在落实国家税务局系统保密工作规则、税务工作国家秘密范围规定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税务系统工作秘密管理制度,加强税收业务和内部行政工作秘密管理。要完善保密机构、人员、载体、要害部门部位、计算机网络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保密工作检查、分片督导、保密事项报告、失泄密案件查处、责任追究等制度。省税务机关要按照税务总局各项保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本机关、本系统的保密管理制度,形成完整的保密管理工作制度。要把保密管理与税收业务、内部行政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保密管理的过程控制,注重“人机结合”,管好重点部位、涉密载体、涉密人员。对保密管理工作定岗、定责、定标准,确保各项保密工作规范运行。开展保密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保密工作制度的执行力。

  四是强化保密关键环节和重点事项管理。按照保核心、保要害、保关键的原则,着力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涉密载体的管理。加强保密要害部位管理。按照最小化的原则明确保密要害部位,完善配套管理措施,重点加强技术防范,确保万无一失。规范定密解密工作。认真落实定密解密责任制,形成权责明晰、程序规范、定密准确、解密及时、监督有力的定密解密管理机制。强化涉密会议活动管理。抓好主办单位管理责任的落实,确定会议活动密级,严格限定参与人员,确保会议活动环境安全,加强会议活动资料设备的保密管理,同时做好会议活动宣传报道的保密审查工作。强化涉外保密管理。做好因公出国审批和涉密人员出国出境管理,加强对外交流的保密审查和过程监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明确保密审查主体、标准、程序、责任,切实做好敏感信息公开的审查工作,防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过程中出现失泄密问题。做好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完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措施,加强计算机网络访问控制、日常监控和内外网安全管理等技术防护。加强涉密载体管理。规范涉密文件、资料和信息的报送、发放工作,严格涉密电子文件浏览、存储管理,做好涉密载体清理、归档、销毁工作。

  三、不断加大保密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监督检查是抓好保密重要手段。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保密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教、以查促防。

  一是完善保密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各级税务机关要把日常管理情况作为保密监督检查的重点,完善自查与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上级税务机关检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机制。税务总局要加强对保密法律法规执行和国家保密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省局以下税务机关要抓好对保密工作职责落实情况以及重点岗位、人员、涉密事项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先培训后检查,细化检查目录,规范检查程序,严格检查标准,确保检查效果。通过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保密管理工作规范化,努力提高综合防范能力。

  二是及时化解保密风险。要把保密风险管理贯穿保密管理全过程,通过保密风险评估发现问题,通过监督检查促进问题整改,通过问题整改化解保密风险,切实形成评估、检查、整改互动机制。税务总局要加强对省税务机关保密制度建设、工作落实和涉密事项、涉密人员、重点部位、会议活动管理情况的检查,重点事项可以向省局以下税务机关延伸检查。

  三是实行保密工作分片督导制度。探索建立国税系统保密分片督导制度,按区域分片建立保密工作督导组,落实税务总局保密工作部署,有计划地开展保密工作交叉检查、保密工作观摩等。要不断探索新途径和新方法,切实加强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监督管理。

  四是加强保密工作考核。建立税务系统保密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把领导干部履行保密工作责任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绩效考核内容,把保密工作情况纳入各级税务机关工作考评,把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具体到项目,形成人人有责、层层落实的保密工作责任制。各级税务机关要把保密工作情况作为评优和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实行保密工作“一票否决制”。

  五是严肃查处失泄密案件。完善失泄密案件报告和查办制度,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坚决防止有案不报、有案不查、查而不处、处而不严的现象。加大问责力度,对保密监督不力、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违规泄密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切实完善保密工作保障措施

  做好保密工作,关键在领导。各级税务机关党组要认真履行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重要职责,把保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既抓税收业务又抓保密管理。领导干部要对保密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促进各项保密工作任务的落实。要适应保密工作形势发展,加强保密干部的思想、作风、能力建设,优化保密干部队伍人员结构,把懂技术、善管理、熟悉法律、热爱保密事业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保密工作岗位上来。要教育广大税务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切实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每年都要集中开展全员保密教育活动,税务总局、各省税务机关要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能等培训,对初任、任职和3个月以上的干部培训班开设保密培训课程。要加强保密工作人才库建设,组织保密人才库人员参与重点保密工作,并到税务总局、省局挂职锻炼,不断提高保密工作专业技能。要加大保密工作经费投入,保障保密工作基础建设、技术装备经费,促进保密工作顺利开展。

国家税务总局

201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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