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15]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3-16
摘要:坚持科学发展,注重先行先试。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决策部署,认真总结广州财政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跳出传统观念思维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勇于探索、锐意创新、先行先试、科学发展。

  按照中央、省的改革精神和部署,逐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推进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调整优化公务员工资薪酬结构,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研究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完善科学合理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同时,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22.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纪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小汽车定编办、市政府小汽车定编办)

  根据中央、省及市的统一部署,按照单位工作性质和车辆用途,重新核定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以及特种技术业务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执法执勤用车以及特种技术业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以及特种技术业务用车的缺口部分,从现有的公车存量中调剂解决。一般公务用车仍有剩余的,按照市公务用车改革方案,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取消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后,根据车改单位在职公务人员的现任职务职级适度发放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纳入部门预算。

  三、加强对全面深化财政改革的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区(县级市)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改革意识,把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切实摆到全局性、战略性位置,把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作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条红线贯穿始终。各区(县级市)、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做到有实施方案、有明确分工、有时间进度、有保障措施。对于中央、省及市已明确的顶层设计、总体部署和改革措施,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握好改革推进的时间节点,妥善协调各方关系,形成改革合力,共同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深入研究各项改革的关联性和配套改革的整体性,密切关注中央、省及市的改革动向,加强与上下级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准确把握各项措施出台的时机、节奏和力度,成熟一项、推进一项,一项一项抓落实,力求取得实效,确保改革措施与上级改革精神和政策要求无缝对接。

  (三)强化探索创新。

  要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相统一,不断自我革新,勇于开拓进取,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冲破思想观念阻碍、跳出条条框框限制,以积极主动的精神研究提出改革举措。要加强对改革新理论新知识的学习和实践,深入研究全面深化财政改革的本质要求和内在规律,加强与科研机构、专家学者、“两代表一委员”和财政监督员的沟通联系,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为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凝聚各方智慧力量。

  (四)强化监督考核。

  要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组织实施,强化监督检查,抓好跟踪督办,尤其是对重要改革事项要建立年度动态修订调整机制,切实增强改革的适应性、可行性和实效性。对于改革任务不落实或不到位的,要及时纠偏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以事前有部署、事中有督查、事后有评估的工作机制防止改革流于形式或偏离预定方向。

  (五)强化宣传引导。

  要加强对财政改革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利用网络、报刊、电台、电视台、办事窗口等发布改革政策和信息,积极宣传改革成果,增强社会对财政改革的理解、认识和支持,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财政改革的舆论氛围,不断传播全面深化财政改革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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